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售电公司注册工作的通知》,自10月19日起开展天津地区售电公司的注册工作。
新注册的售电公司需在10月25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注册材料的提交;已在其它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需在10月25日前按照《细则》中的准入条件要求,将《授权委托书》、《信用承诺书》、《注册申请书》、《注册信息表》、《专业人员资质表》,以及需要变更的《资产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注册相关补充材料发至天津电力交易中心专用邮箱tjdl_jyzx@126.com。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售电公司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照《天津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津发改规〔2018〕9号,以下简称《细则》)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售电公司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10月19日起开展天津地区售电公司的注册工作,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相关注册工作,为保证注册工作顺利开展,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特编制《天津市售电公司注册工作指南》(见附件)供各单位参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准入条件的拟在天津市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需在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以网络自主注册方式进行,请各售电公司自行登陆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平台(https://pmos.tj.sgcc.com.cn)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和相关附件上传工作。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提供各类附件表格下载,请自主下载后进行后续操作。建议各公司使用谷歌28版本浏览器开展相关注册工作,浏览器软件可到下载邮箱tjdljyzx@126.com下载(文件中心),密码为1@34abcD!。
二、新注册的售电公司需在10月25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注册材料的提交;已在其它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需在10月25日前按照《细则》中的准入条件要求,将《授权委托书》、《信用承诺书》、《注册申请书》、《注册信息表》、《专业人员资质表》,以及需要变更的《资产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注册相关补充材料发至天津电力交易中心专用邮箱tjdl_jyzx@126.com。
三、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对各售电公司提交的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形式审查。需要完善有关信息的售电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提交天津电力交易中心。
四、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售电公司公示信息,通过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
五、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需向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纸质材料(与平台上提交的资料一致),可通过邮寄或预约上门方式提交。售电公司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复印件的纸质材料,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六、注册过程遇有关问题可咨询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29号邮编:300010
官网地址:https://pmos.tj.sgcc.com.cn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7:00
交易大厅客服电话:022-24408531
技术支持电话:022-24408508
联系人: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陈文福 任博强
电话:022-24408518 022-24408532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天津市售电公司注册工作指南
遵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文件,结合《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津政办函〔2017〕100号)、《天津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津发改规〔2018〕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天津市售电公司注册工作顺利开展,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制定天津市售电公司注册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注册指南)。
第一章注册条件
第一条 售电公司申请注册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满足《天津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津发改规〔2018〕9号)文件中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已准备完整的市场注册资料,包括以下材料:信用承诺书、售电公司注册申请表及信息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产证明、专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公司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售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并向社会公示,以及证明公司实力、信用等级和信誉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具备互联网+接入电脑,推荐win7以上中文版,4G以上内存,推荐按照并使用国产360安全浏览器8.0及以上版本。
第二章注册流程
第二条 在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注册。
(1)登陆天津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pmos.tj.sgcc.com.cn)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和相关附件上传工作。建议各单位使用谷歌28版本浏览器开展相关注册工作,谷歌浏览器软件可到下载邮箱tjdljyzx@126.com下载(文件中心),密码为1@34abcD!。
(2)各售电公司按照附件1-13要求填写,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文件名同附件名称),同时需将《售电公司公示信息》、《工商营业执照》、《资产证明》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格式)通过天津电力交易平台(其他附件模块)上传作为信用公示材料(统一命名为“***售电公司天津公示材料”)。在注册过程中应先把网页上信息填写完整并保存后,再做修改。
1.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
2.注册申请资料
1)售电公司公示信息;
2)售电公司注册申请书;
3)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
4)售电公司章程;
3.注册信息证明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资产证明;
4)专业人员资质表;
5)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6)授权委托书;
7)其他资料;
4.申请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近一年内企业财务报告。
2)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复印件。
3)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复印件。
4)特殊岗位人员(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配电区域的证明资料及地理平面图。
6)配电网络分布图。
7)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 在其他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需按照天津市售电公司准入条件补充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售电公司注册申请书》、《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专业人员资质表》,以及需要变更的《资产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另需将《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售电公司注册申请书》、《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专业人员资质表》及需要变更的有关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格式,统一命名为“***售电公司天津公示材料”)。相关表格填报要求,见附件1到附件13。
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天津电力交易中心专用邮箱tjdl_jyzx@126.com。
第三章注册受理
第四条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将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形式审查。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售电公司,需提交材料纸质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7。售电公司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纸质资料应与电子版资料内容一致。上述书面材料准备1份,按照A4纸装订成册,提交至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地址详见通知。
第四章注册公示、生效与备案
第五条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材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售电公司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售电公司公示材料有异议的情况,可通过tjdl_jyzx@126.com邮箱进行投诉。异议反馈应尽可能提供相关书证、物证等,不得捏造事实、虚假举报。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以便查证。对确认是实名举报的问题,将优先办理。
第六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
第七条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向华北能源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备案。
第五章其他
第八条 售电公司注册生效后,可自行登录天津电力交易平台下载《电力交易平台CF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按指南说明自行办理CFCA数字证书,并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平台登录账号与数字证书绑定与访问权限配置。
第九条 售电公司注册信息的变更、注销等事项均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模板见附件8、附件9。
第十条售电公司注册生效后,需到交易中心签订入市协议,模板见附件10。
第十一条 售电公司在电网公司财务资金往来相关注册手续由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附件1
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
(市场成员名称),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配售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资产总额: ,年售电量不超过 亿千瓦时/不限制,供电电压等级 千伏(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填写),供电范围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填写)。
本企业严格遵循国家和天津市参与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入条件,严格按要求配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人员、技术条件,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售电业务。
3.本企业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拥有一名及以上高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和三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的专业管理人员。
4.本企业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5.本企业将按时办理完成和正确使用电力交易平台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保障账户和电力交易平台数据安全。
6.本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公示和提交的材料信息完整、准确、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本企业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和规则已进行了全面了解,知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和交易机构有关规定从事交易活动。一旦获得电力市场准入资格,本企业将在准入期内保持对许可内容的稳健经营,不随意申请退市。否则,本企业自愿承担电力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法律后果。
8.本企业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客户信息。
9.本企业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
10.本企业严格参照国家颁布的售电合同范本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11.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或“信用天津”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按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和信息,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12.本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市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售电公司须对1—13条内容作出承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1—13条基础上还须对以下14—22条内容作出承诺:
14.本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资产总额的20%。
15.本企业拥有20名及以上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其中拥有2名及以上高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和5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的专业管理人员。
16.本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7.本企业承担经营区域内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18.本企业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区域内配电网,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负责经营区内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
19.本企业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20.本企业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承担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监管责任。
21.本企业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22.本企业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2
售电公司公示信息
(参考范本)
(售电公司名称)申请在天津电力交易有限公司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