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华物产公司外拓项目安保服务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HNNJ2021-11-3-004
一、招标条件
本宁华物产公司外拓项目安保服务采购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宁华物产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华物产公司外拓项目安保服务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参加后续单个项目招标的供应商,经邀请招标确定最终供应商,价格确定后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并执行,本次所采购安保服务适用于宁华物产公司下属所有外拓项目。
有效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范围:宁华物产公司外拓项目安保服务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通用条件
3.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3 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3.4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
3.5 申请人不得处于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申请人不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资格专项条件
3.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安保服务或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清晰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至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网站打印);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安保备案证明(提供加盖公章有效的复印件);投标人不是南京或项目当地企业的,须提供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之内须在项目所在地公安局完成备案(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在当地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中注册可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图),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备案视为弃标。
3.2资信要求:在近3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以往服务工作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服务的写字楼或者商业综合体或者公共事业类保安服务业绩,服务业绩最高的三个项目累计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万方或服务业绩最高的三个项目总合同金额300万元(需合同业绩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4日9时00分到2021年11月30日17时00 分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上传资格预审文件电汇底单。申请人将电汇底单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后,待管理员审批后,申请人可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500元(不接受个人汇款)。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汇款账号:323401880000450330000669
注:资格预审文件费务必由申请人账户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潜在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申请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时00分。
递交地点: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递交方式: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放弃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七、其他
7.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请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金元天甲1号楼518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5-87730837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层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8519299309
电子邮箱:hnnecc2019@163.com
(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