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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家电下乡宜“三结合”

2022-03-15 00:00:00
电力18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家电更新行动、实施家具家装下乡补贴和新一轮汽车下乡,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10多年前,我国曾实施过家电和汽车下乡政策。新一轮家电和汽车下乡政策的着力点,不是为了简单地扩大消费增量,更不是为了消化现有库存产品,而是紧紧对接当前市场增长潜力最大的更新置换需求。这体现出存量优化和增量扩张的并重,扩大消费、绿色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兼顾,更大程度发挥政策对消费市场的杠杆作用。让新一轮家电和汽车下乡政策取得预期目标,需要有新思路和新手段,宜突出“三个结合”。

  首先,要结合有关堵点和短板,有效扩大和更好满足乡村居民消费。对于家电和汽车消费,不能仅关注把商品销售出去,要更多针对乡村地区交通、互联网+充电加油、维修保养、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和服务的短板瓶颈,出台相应配套扶持政策,从长期上、根本上提升乡村家电和汽车消费体验及购买意愿,把消费潜力变为实际需求。

  其次,要结合乡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要求。在当前,乡村消费市场已不再简单是城市消费体系梯级辐射的对象,其呈现出有别于城市消费的新特点、新趋势、新需求。应更多把品牌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产品推广到农村地区,开发推出适应乡村消费特点和需求的下乡产品。

  再次,要结合扩大绿色消费的大方向。在新一轮家电和汽车下乡过程中,应倡导绿色健康、简约适度的新风尚;抓住家电和汽车更新置换的窗口期,加大对低碳、节能、环保产品的补贴力度,同时探索实践从购买环节延伸到电费油费、充电桩建设、汽车保险以及信贷消费利率等方面。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原载3月14日《经济日报》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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