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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供电政企联合保护电力设施安全

2018-05-02 00:00:00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超 报道“阿姨,这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我们在用电的同时,也要遵守电力法律法规,保护电力设施哦!” 4月26日,国网辽宁葫芦岛供电公司联合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办公室联系葫芦岛市工信委、葫芦岛市龙港区工信局,在该市大润发门前广场开展以“电力设施保护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安全用电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常识》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认真讲解电力设施保护措施、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的危害性及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性,让大家自觉树立爱护电力设施意识,积极投身于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活动之中。

  活动展开后,广大居民纷至沓来,竞相了解《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常识》等内容,一时间展台前人头攒动,宣传人员应接不暇,各种宣传资料供不应求。参加活动的葫芦岛公司员工吴超告诉笔者,为使活动取得宣传实效,他们进行了精心筹划。在内容上,突出对《电力法》《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涉电犯罪案例的宣传;在保护对象上,突出对重要电力设施、主网沿线的林地和具有大型施工机械的工地、城镇及农村配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在活动场所上,选择过往人员较多的大润发超市门前广场;在宣传方式上,与市区两级政府携手合作,得到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宣传方法上,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群众所喜欢、被群众所接受,努力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电力设施、人人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整个上午的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电力设施保护常识方面的咨询200余人次,解答客户群众疑问80余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大家纷纷表示,通过相关《法规》《条例》和《常识》的学习,不仅懂得了违章建房、植树和破坏电力设施可能要负的法律性责任,还清楚了户外游玩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能从事钓鱼、放风筝等活动,真是受益匪浅、不枉此行呀!此次活动,有效地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拉近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距离,为电网安全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国家电网”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据了解,今年以来,葫芦岛公司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的力度。从4月初以来开始,该公司所属各单位、专业以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为契机,纷纷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进田间、进工地、进电力设施案件高发区和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等活动,通过张贴《告知》、发放传单、当面讲解和广播宣传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截至目前,参加宣传人员达800人次,共发放宣传单10余万份,张贴《告知》2万余份,解答电力设施保护问题1500余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为葫芦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葫芦岛公司还不断创新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式,从4月初开始,该公司与葫芦岛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连续两个月,在葫芦岛市交通广播台滚动播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专题节日;连续九个月,在葫芦岛电视台一、二套频道,每天定时播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片》。通过音频、视频形式,向大家普及《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常识,详细剖析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取土及春耕烧荒、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等对电力设施造成破坏的案例,教育大家自觉树立爱电的良好意识、养成依法护电的良好行为,积极营造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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