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辜文金 报道 4月20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及时清除电力线路树竹障碍,切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这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公司合作保护电网安全的又一举措。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在《通知》中明确划定了电力线路保护区域:一是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二是地下电缆线路保护区指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同时还详细明确了区经信委、公安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林业局、安监局、各镇街(平台)、管线单位、政府督查室的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和各管线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工作计划,及时消除电力线路树竹隐患。要精心组织,逐项排查,查漏补缺,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最大限度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遇到特殊情况特殊问题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确保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抓好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让广大用电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工作,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