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陕西省环保厅公示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项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电站锅炉、燃气轮机组,各种容量的工业锅炉、生物质锅炉。
在国家标准体系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适用于65t/h以下的各种锅炉,对于65t/h以上的锅炉是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的这项锅炉标准,相当于是综合了两项国家标准的升级。
《意见稿》显示,电站锅炉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关中地区的工业燃煤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限值分别为:10、35、50毫克/立方米);生物质锅炉的颗粒物、SO2、NOx限值执行20、30、15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