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超低排放

新疆公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机组名单(2018年第一批)

2018-04-01 23:00:21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的机组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能达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水平,共9项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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