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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正式发布

来源:福建院 2016-11-15 00:00:00

受省发改委能源处委托,由省发改委牵头、福建院能源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具体编制的《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下简称“‘十三五’能源规划”),于2016年10月10日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十三五”能源规划是未来五年福建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福建省能源相关政策、行业规划和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基本依据。该项工作从2014年8月启动,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福建院及省经信委、福建能监办、省电力公司等能源主管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

《规划报告》分析了福建省能源发展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形势,并明确了“十三五”福建省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节能环保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我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福建省能源相关政策、行业规划和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基本依据。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建成我国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上一个新台阶,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院还抓住时机积极响应“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先后为多个地市编制了“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策划书,为福建院提供重要的能源项目信息和市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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