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电网公司已与俱备合同签订条件的普定电站、引子渡电站、鱼塘电站、国电安顺发电厂、华电清镇发电厂、黔桂发电公司、金元纳雍发电厂共7家发电企业签订了2007年购售电合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应遵循的行业规范、违约责任,明确了双方的电量、电价、电费支付等经济条款。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共同承诺,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共同为贵州经济做贡献。
随着电力体制的进一步深入,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买卖关系,而双方的所发生的经济活动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规范执行。2006年在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贵阳电监办的指导帮助下,贵州电网公司与各发电企业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确保了贵州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供应。
贵州电网公司非常重视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购售电合同这项工作,于2006年底就开始积极主动地与各发电企业沟通协商2007年的购售电合同相关事宜。由于国家加大整治煤矿安全的力度,电煤供应的不平衡不稳定仍是制约贵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因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7年火力发电企业在与电网公司签订当年的购售电合同时,先签订了合同条款电量所需要的电煤合同,以确保电煤供应,从而保证合同电量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