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要闻

关于征求《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0-02-26 00:00:00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2号)、《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监会14号令)等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30日。

 

  联系人:王沛然

  联系方式:010-66597338

  邮箱:wangpr160@126.com

 

 

  附件: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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