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国家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的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进行了公司制改制,并于近期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改制后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至此,集团公司本部和14户全民所有制子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全部完成,标志着三峡集团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峡集团高度重视公司制改制工作,成立了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改制工作。通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三峡集团按期圆满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工作,为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三峡集团将以公司制改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机制,充分释放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推动三峡集团加快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