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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十三五”规划:2020年要达4200亿千瓦时,占发电量6%

来源:新浪财经 2016-11-30 00:00:00

随着装机容量的扩大与开发技术的优化,风电逐渐从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

  据能源局网站11月29日消息,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局制定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从发展基础与形势、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创新发展方式、保障措施、计划实施效果这七个方面对未来五年我国风能行业的持续发展做了全方位的把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撰文解读《规划》称稳定规模、优化布局、根治弃风、健全市场是实现“十三五”风电健康发展的核心工作。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底,风电年发电量要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为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发展风电机遇与挑战并存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五年领跑全球,累计新增9800万千瓦,占同期全国新增装机总量的18%,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逐年提高。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风电开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15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达到1.29亿千瓦,年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3.3%,比20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

  《规划》指出在“十二五”期间,全国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开发布局不断优化,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风电已经从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风电成为我国新增电力装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与行业管理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尽管如此,随着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我国风力发电仍旧具有不少新的挑战。

  《规划》指出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由于我国大量煤电机组发电计划和开机方式的核定不科学,辅助服务激励政策不到位,省间联络线计划制定和考核机制不合理,跨省区补偿调节能力不能充分发挥,需求侧响应能力受到刚性电价政策的制约,多种因素导致系统消纳风电等新能源的能力未有效挖掘,局部地区风电消纳受限问题突出。

  此外,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与传统的化石能源电力相比,风电的发电成本仍比较高,补贴需求和政策依赖性较强,行业发展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同时,反映化石能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税收机制尚未建立,风电等清洁能源的环境效益无法得到体现。

  与此同时,《规划》指出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完善。风电开发地方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对风电“重建设、轻利用”,对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产业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建立,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低水平设备仍占较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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