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华电塘寨(清镇)发电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杨洪波
现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改革思路,目前新一轮电改方案和配套文件出台,包括电力市场化、电价由市场决定等核心内容。按照中发9号文和一系列配套文件,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加强对电网中间环节的监管,另一方面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买卖双方多元化。市场主体和交易机制也将更加规范。
自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从根本上改变了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直供及跨省区电力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同时,在电力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亟需通过改革来解决。
首先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目前的电价难以及时合理的反映用电成本,造成发电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不能真实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其次交易机制不完善。
一方面发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市场交易有限,另一方面自9号文发布以来,目前全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近300家,但是真正开展售电业务的不多。并且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制约了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亟待修订。
建言献策
完善价格竞争机制,理顺价格关系,让电价的变化及时反映发电成本及市场的供需状况,使各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一个公平公开透明的平台进行。
尽快完善售电侧市场的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及相关细则,让售电公司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使高效节能环保机组得到充分利用。
加快立法修法进度,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出台与新《电力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
尽快完善跨省、跨区域间的电力交易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