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甘肃风光电等新能源消纳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宁平
案由
近年来,在国家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战略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新能源开发利用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2015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装机规模都为世界第一。因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电力消纳能力弱、电网建设滞后、外送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富集的“三北”地区弃风、弃光、限电现象严重,其中甘肃省弃风、弃光率分别达到39%和31%,电量损失居“三北”地区之首,新能源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因新能源送出和就地消纳受限,企业生存困难重重,严重挫伤了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
建言献策
坚持依法治电管电,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政策。
将新能源消纳上升为国家战略,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扩大风、光电等新能源消费范围和比例;统筹全国电力负荷情况,按照大基地、大通道、大范围、广消纳的新能源发展思路,支持甘肃在河西地区再规划建设一条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高等级电力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跨区域消纳;充分发挥热电联产机组集中供热、供汽优势,加快关停30万千瓦以下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火电小机组和自备电厂机组,为新能源消纳腾出空间。
支持甘肃在河西地区建设调峰火电项目,通过“风光火”联合打捆,提供稳定的外送电流,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
将甘肃新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投资范围,拓宽新能源清洁供暖项目投融资渠道,推进新能源清洁供暖试点建设。
支持甘肃建设一批现代高载能、新型煤化工、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上下游一体化循环发展的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通过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