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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售电侧改革试点率先实施

来源:新闻中心 2016-02-19 00:00:00

    本报讯(记者 吴豪强)2月3日,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与重庆长安汽车公司等首批11家用电企业签订售电协议,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购电协议,这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率先在重庆获得突破性进展。
    此次签约达成2016年度售电量约1.3亿千瓦时,用电企业平均签约电价为每千瓦时0.6元,按每千瓦时降低0.2元估算,至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600万元。初步预计,重庆试点区域内2016年投产新增电量用户137家,年用电量约19.72亿千瓦时。用电企业称,售电侧改革带来了电价下降,他们对此高度欢迎。
    据了解,长兴电力将于2016年3月向首批签约的第一家用电企业正式售电。在重庆两江新区,目前已有68家企业与长兴电力接洽售电相关事宜。为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长兴电力与发电企业大唐重庆分公司达成了首批3亿千瓦时的购电协议。
    签约当天,重庆市召开售电侧改革试点联席会议,审议了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各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并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
    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于2015年3月启动,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原则,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重庆市和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重庆市售电侧改革正式“破冰”。重庆市相关负责人认为,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成功,或可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提供良好的示范和经验借鉴。
    长兴电力是由长江电力投资成立的首家配售电公司,2015年8月13日正式注册成立。本次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着长兴电力售电业务迈出了实质性的进展,标志着长江电力在配售电领域新业务发展的顺利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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