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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你!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售电公司及相关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9-01-10 23:28:49

2018年底在上海也扎营的享能汇掐指一算,售电公司也该入场了吧。

 

终于等到了:

 

2019年1月9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售电公司及相关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同时抄送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以及上海市信息中心。

 

不紧不慢的上海正式加入售电朋友圈。

 

2018年10月,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上海经信委、上海发改委发出同意印发《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的批复。

 

2017年9月,上海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同意开展2017年上海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批复》。

 

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发布关于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改革试点内容之一为组建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同时提到上海由于外来电比重高,电改的两大主要问题和矛盾:交易机制还不完善(市内发电按计划实施,而送沪电力与本市需求不匹配)以及电力体系不能反映供需变化和辅助服务价值。

 

最新的上海《细则》文件中对准入的发电企业做了明确的界定,除了本市的发电企业准入外,还优先放开了市外发电企业的清洁能源的准入。

 

其中售电企业的准入条件与国家发改委和其他省份文件基本一致,无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需符合与售电业务相关的资产总额不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以及技术、服务平台和人员管理方面。对待电力用户的准入方面除了大客户可以拥有自主权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外明确规定了对高污染和落后产能行业的限制。同时也优先放开了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等参与电力市场。

 

针对不同类型的售电公司制定了差异化的准入条件。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除上述条件外,还要求拥有相应的业务资质、机具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和设备运维能力,并承担电力普遍服务和保底供电服务等社会责任

 

从上海发文里面仔细提取可以发现节能环保关键词频繁出现。自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从上海承接全国碳交易系统建设任务,全国碳交易试点首批行业仅为发电企业这些背景中不难看出,上海市对节能环保的要求至上。

 

国家发改委和其他各省份对市场退出机制都做出了类似要求:发改委《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提到,售电公司和配电网运营者在退出市场前必须妥善处理好所负责区域用户用电的后续问题。《办法》中规定如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将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售电公司如自愿退出,需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后才可以申请退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退出时,要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将由电网企业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上海市发改委也采纳了类似的观点对市场退出机制也做出了两种规定分别是自愿退出和强制退出自愿退出是电力市场主体完成所有已签订交易合同履行或转让后,可自行选择退出市场。强制退出是市场主体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强制退出市场并注销注册。

 

可以看出要求对退出的企业要求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必须履行完毕或依法转让,不能因售电公司的退出而影响用户用电。

 

准入程序注重注册服务体现了政府当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

 

准入程序主要包括“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备案”。

“一注册”: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先在上海电力交易中心登记,并向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一承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时,应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

“一公示”:接受注册后,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要通过“信用上海网”及上海市政府指定网站,将市场主体满足准入条件的信息、相关材料及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

“三备案”: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按月汇总售电企业注册情况向政府部门、华东能监局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备案。

 

对于监管规定方面: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能源监管局等部门依职责对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实施行政管理,并依法开展监管和行政执法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和交易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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