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资格预审公告
1.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资格预审
1.2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1.4本次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
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5资格预审的范围:
标包1:提供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控评价等审计及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
标包2:提供基本建设项目、更改项目(检修项目)、小型基建项目等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财务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件
2.1.1.投标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审查专项条件
2.2.1 标包1:提供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控评价等审计及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查专项条件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资质要求 | 具备相应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应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9年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中。 |
2 | 财务方面应具备条件 |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7-2019年)的平均年经营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
3 | 从业人员要求 | 2019年底,会计师事务所拥有100名(含10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类似业绩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正在或完成过10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正在或完成过5项企业独立内控评价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